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及我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,校学术委员会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总结,现就有关工作报告如下:
一、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学术水平、学科发展、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的评价和建议
(一)校学术委员会认为,在学校党委领导、校长负责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的治理框架下,我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,党委和行政依法依规支持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等职权,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议题的结果,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保障;学校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、配合学术委员会工作,各项具体学术事务得到顺利推进和落实。
(二)校学术委员会认为,学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,全面提升办学水平,以建成“特色鲜明、质量著称”的一流应用型大学为目标,深入推进内涵发展,2025年在科学研究、学术发展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。
1.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优化科研政策体系
高标准谋划编制《苏州工学院“十五五”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专项规划》,确保规划前瞻性、科学性、系统性。制定《苏州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》《苏州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实施细则》《苏州工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》《苏州工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》《苏州工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方案》等系列文件,切实加强制度保障。
2.加强科研项目管理,提高基础创新能力
实施高级别项目申报、立项、中期检查和结项的全过程管理,构建“校—院—团队—教师”四级联动机制,明确责任、科学谋划,确保各阶段任务有序推进。加强培训辅导,构建“校内-校外”专家辅导体系,邀请专家对重点对象“一对一”“面对面”辅导,切实提高申报书质量。获批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14项、省部级项目24项、市厅级项目23项。
3.聚焦重点产业发展,提升创新平台能级
持续推进高层次科研平台体系建设,“具身智能工业机器人及其人机协作实验室”获批学校首个“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”。深化国际协同,与诺贝尔生理学奖得主厄温·内尔院士团队共建平台,并获批“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”。扎根特色产业打造创新载体,校企共建的“江苏省(常熟)大闸蟹科技小院”获准升级为“国家级大闸蟹科技小院”。
4.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提升科技服务质量
以“双高协同”创新发展为契机,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。签订横向项目958项,合同经费达1.47亿元,到账经费0.87亿元,其中,50万元以上项目76项、100万元以上32项,产学研合作质量稳步提升。授权发明专利315件,专利转让/许可108件,转让额412万元。校企联合攻关成果获得“江苏省科学技术奖”“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”等省级科研成果奖32项,其中,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3项。
5.打造学术交流平台,浓郁科研学术氛围
打造“昆承论坛”品牌活动,充分发挥青年学术工作委员会作用,组织开展“首届国际生物医药前沿技术与产业化论坛”“江苏省工程热物理学会2025年第十九届学术会议”“2025非线性振动论坛”等学术研讨会22场,促进学院间教师交流合作,助力教师强化科研意识、提高科研能力。面向各二级学院(部)实现科研政策解读与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全覆盖,加强科研典型宣传,宣传报道优秀科研团队及学术成果20余次,营造潜心钻研、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。
(三)校学术委员会建议,学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,应积极应对并着力解决在深化内涵建设、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、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等方面面临的新任务、新困难和新挑战。
二、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
2025年,苏州工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,全年共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、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会议2次,在学校学科建设、学术评价、学术发展、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,有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(一)发挥学术评价作用,严把学术标准。学术委员会对2025年学术著作、相关论文级别、科技奖等成果进行认定审议。
(二)积极推进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。审议并通过202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第一志愿专业范围。
(三)审议职称评审文件修订,完善学术评价制度。对《职称评审文件部分修订内容》进行审议。
学术委员会秘书处
2026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