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9号)、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》和《苏州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,结合学校2024-2025学年信息公开执行情况,编制此报告。报告涵盖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、主动公开情况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、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、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、复议、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。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 2025年8月31日。
一、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
2024-2025学年,苏州工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原则,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体系,提升服务效能,全面深化改革,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,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助力学校在新型工业大学建设征程上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。
(一)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
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结合近年来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,进一步修订完善《苏州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,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、党委院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、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、纪委监察部门和群团组织监督检查、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;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。对照《苏州工学院信息公开目录》,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单位与工作要求,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;特别是在师生关切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,及时公布相关事项。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,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程序。重视在各项信息沟通渠道中反映出的师生需求,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,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。
(二)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
学校大力推进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,不断强调重大方针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。
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、新学期教师干部大会、教师节大会、党务工作会议、院长会议等,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,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和重大政策解读,切实做到公开透明、答复及时,确保全体师生可以参与和了解学校的发展与建设。2025年4月,学校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,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校长工作报告、《苏州工学院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、财务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,处理教职工提案44件(并案后34件,立案24件),内容覆盖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各个维度,涉及人事处、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等多个部门。学校始终将提案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抓手,并对代表们关注较多的意见建议予以集中反馈。此外,通过书记校长讲授“开学第一课”、校领导走访分管单位、校领导接待日、校长信箱等渠道,征求吸纳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,强化意见反馈,确保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
(三)强化数字赋能,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学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,引导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式新渠道,推进学校及各院系、各部门的数字化建设,积极探索新时代信息公开的新路径与新方法。
学校以在校园网主页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为主,以门户网站、协同办公平台(OA)、微博、微信、抖音、客户端、视频号、微信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,以及校报校刊、学校年鉴等官方平台为辅,推进多平台之间的信息联动,打造多层次、立体化信息公开渠道,针对不同公开渠道传播特点,运用图片、图表、图解、视频等可视化方式,及时、准确且亲和地为公众提供可感可信的信息。2025年度学校重点工作之一是建设“数字苏工”平台,更新信息门户系统,深化智慧校园建设。
2024-2025学年,学校以更名为契机,不断加强学校主页、信息公开专题网等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,优化用户体验,让门户网站既成为展示学校更名后发展风貌的“窗口”,更成为师生、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“便民平台”,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效。此外,学校结合工作实际,开展了制度文件“废改立”工作,目前已发布党建、教学管理、学生管理、科研管理、学科建设、财务审计、人事人才管理、对外交流与合作、设备管理、招投标管理等各领域330余项校级规章制度,并将《苏州工学院现行制度文件目录》予以公布,强化规章制度查询和执行效能,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二、主动公开情况
(一)主动公开情况。本学年,除在信息公开网中公开信息清单所含事项外,学校还通过以下渠道主动公开信息:一是以学校官方网站为主,校内各职能部门、各学院网站为辅发布重点工作和重要信息。学校新闻网发布学校要闻800条,信息之窗103条(含各类通知、通告、公示等栏目),媒体苏工566条(含重要媒体、网络媒体、报刊媒体、广电媒体、学习强国等栏目),苏工快讯2562条(含教学科研、机关部门、后勤服务、群团工作等栏目),合作交流13条(含海外交流、校地互动、校友动态等栏目),科学研究20条(含研究成果、讲座报告等栏目),苏工星空13条,以及专题聚焦(含思想前行、高教信息等栏目)、新媒体说、苏工映像等;此外,苏州工学院年鉴编印1册,学报编印10期。二是通过官方微博、微信、抖音、B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学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。2024-2025学年发布微博26条;微信推送图文信息315篇;B站号发布作品55件;官方抖音号发布视频作品73件。三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(OA)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,2024-2025学年共发布公文251条,通知公告361条。
(二)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。本学年,除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外,还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大量新的信息,进一步扩大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范围,加大在人事师资,招生考试、招生录取,学生管理、奖惩与帮困,教学质量,中外交流合作,收支预算决算,收费公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,确保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制度、重要事项的知情权。
1.招生信息公开情况
本学年,学校招生深入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通过招生网第一时间发布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、中职职教高考招生简章,以及省内外各类招生计划,对招生条件、报名流程、录取政策等进行了详细描述;及时处理数据,让考生最短时间内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录取进展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名单、录取分数等信息,招生及录取全程接受考生来自网络、电话的咨询监督,切实保证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;严格按照教育部对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要求,畅通举报渠道,对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、调查及处理情况及时公开。本学年,学校未收到有关情况举报。学校多渠道强化招生宣传,包括招生网、本科招生微信小程序、学校官微、学校微信视频号直播、拍摄宣传片和短视频抖音推广、新华日报扬子晚报中国教育在线、与第三方在中学建立高考目标榜,省级、市级、中学举办的现场招生咨询会,省级招生计划专刊招生广告等。此外,及时发布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、招生复试公告(含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)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(含专业目录),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实际录取145人。
2.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
学校继续推行“阳光财务”,加大学校财政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力度。通过学校网站、财务处官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年度单位预算、决算、绩效自评价报告;并将各专业学费、住宿费、报名考试费等各项收费及代收费项目、标准、文件依据和具体投诉方式予以公开;通过财务领导小组会议、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、教代会等向校领导、职能部门负责人、学院(部)院长及教职工代表报告财务状况;更新维护财务审批和查询系统,方便校内师生在线办理、查询各项财务业务;及时发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实施办法。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基建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通过学校招投标网站(https://zhaobiao.szut.edu.cn)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工程、货物、服务采购的招投标信息,保证招投标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。学校按要求公开2025年固定资产统计表,含设备资产、家具资产、房屋面积、资产值、机动车、图书等各类统计,此外,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的使用。学校公开江苏省苏州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(原常熟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)2025年度工作报告,以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。
3.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
学校坚持关注敏感性、注重实效性,依托组织部、人事处网站、OA系统等信息平台在校内主动公开干部任命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任等各类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。依托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适岗人才,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岗位招聘信息,复试名单和拟录取人员信息,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。岗位设置及聘用办法、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,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现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解决。截至目前,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多人,其中专任教师1200多人,高级职称770多人,博士730多人;拥有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,发达国家院士1人,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,省级以上教学名师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、省级“突贡”专家、省级“师德标兵”、省“333工程”培养对象、省“六大人才高峰”资助对象、省“双创博士”、省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等省级以上人才及人才项目300多人次。建有省级优秀教学/科技创新团队14个。
4.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
学校通过校园网、信息公开网、招生网、就业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等相应栏目公开学生教师情况、专业建设情况、课程开设情况、教授授课情况等具体数据,定期发布推送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,编印《苏州工学院2026届毕业生选聘指南》,包括学校基本信息、学科特色、2026届毕业生人数、二级学院信息等,本学年学校积极组织开展访企拓岗、各类招聘会、宣讲会,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。编制并发布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》《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》,全方位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展示学校风貌、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理念等情况。
5.学生管理及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
学校针对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助学贷款、勤工俭学等申请与管理规定,在信息公开网上将相应的奖罚制度、资助制度等予以公开。此外,在学籍管理、学生处罚及申诉方面,有效执行《苏州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《苏州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精神。在学风建设方面,高度重视学术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,重新梳理了校-院两级学风建设领导小组,以及苏州工学院学术道德规范、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、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。
6.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
学校有效执行《苏州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《苏州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及时公开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,和学校电子信息、生物与医药、设计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。
7.交流合作信息公开情况
学校利用学校官网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部门网站、信息公开网及相关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情况,包括机械电子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、电子信息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、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(具体含经济与金融、软件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机器人工程、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)、中芬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(应用化学专业)等相关信息。2025年共招生405人。此外,修制定《苏州工学院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》等规范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
本学年,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,主动公开信息,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。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。
四、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
本学年,针对招生、招聘、重要工程招标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,学校及时通过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广泛监督,主动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,反映良好。
五、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、复议、诉讼的情况
本学年,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学校师生的支持,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投诉、举报,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主要经验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
本学年,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,积极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,在提升信息公开机制的规范性、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、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,如: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,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。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,今后,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,坚持边探索边总结,边学习边提高,努力做到以下几点: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。通过积极调研学习上级部门和兄弟高校的优秀经验,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,促进各部门增强公开意识、夯实工作基础、落实工作责任,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、规范化水平。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。通过组织专家报告、工作研讨等形式,深入开展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、平台操作的业务培训,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,打造高素质、专业化的信息公开队伍。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水平。通过技术赋能,将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发布、政策解读的重要窗口和渠道平台,发挥AI等新技术优势,加深对党和国家、教育事业政策和学校改革发展成效的解读,积极探索新时代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。